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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督查组对我县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来源:县内动态  发布时间:2007-08-03
市督查组对我县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007-08-03 17:01

  8月2日下午,市环保督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十三阶段即2007年的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污染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副县长王广双参加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我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落实北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污染减排工作的汇报后,到嘉宏供暖有限公司、史达德药厂、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厂进行了察看。
  2007年上半年,我县按照《北京市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北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和减排工作的要求,对全年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各阶段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加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县城地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控制,做到了沙土100%覆盖、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地方100%绿化。对煤烟型污染,采取集中供暖锅炉房超标排放行政处罚力度、建设清洁能源供热示范工程等措施,减少排放。此外,对县城内的道路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提高道路的清洁度,对机动车辆的尾气进行常规与专项检查,控制排气污染。2007年截至6月30日,我县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128天,比2006年同期增加14天。在污染物总量减排中,由于密云再生水厂投入运行,以及对重点工业污染单位加强管理,上半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915.77吨,二氧化硫排放1544.4吨,分别比2006年同期减排284.73吨和104.13吨。
  王广双在向督察组介绍工作时强调: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十分重视,提出:既要向首都送清水,又要向首都送清风。在创建国家生态县中,全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城乡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7年,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将创建时间提前一年,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任务很重,压力很大,但创建的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国家生态县建设为密云的环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督察组对我县落实北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污染减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县委聚在环境建设上来,用优美的环境带动各方面的发展,支持北京的环境建设,充分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督导组希望我县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把各项环保指标控制在要求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