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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授予“首都文明区县”称号
2007-06-08
我县被授予“首都文明区县”称号
2007-06-08 08:03

  6月7日上午,北京市召开2006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我县被授予“首都文明区县”称号。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赴朝出席会议。
  会上,首都文明办主任张慧光宣读了表彰决定。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宣读了倡议书。参加会议的市领导为获得2006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福志作为受表彰单位代表从市领导手中领取了“首都文明区县”牌。
  蔡赴朝在会上讲话,他对受到表彰的2006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蔡赴朝说,2006年,在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工作下,本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蔡赴朝要求各区县、各单位增强忧患意识,要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筹办奥运的决战之年,把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新的着力点。要以努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做的更扎实,更有效果,向全世界展示北京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要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把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素质。工作中要探索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开创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局面。